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现已开始2025年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工作,符合条件的同志按如下办法申请:
一、申请条件(须同时符合以下三点)
1、男性年满60周岁(1965年12月31日前出生),女性年满55周岁(1970年12月31日前出生);
2、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且为独生子女父母;
3、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(市、区)享受过同类奖励的人员。
二、申请材料
1、申请人身份证、婚姻关系证明(结婚证或离婚证)、户口簿、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或《独生子女证》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;
2、两张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;
3、如《独生子女证》遗失或未及时办证的,由本人做出承诺后申请。
4、填写《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以及《个人诚信承诺书》一式两份。
5、《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》电子版发至总务处邹吉莉老师OA邮箱。
三、申请途径
符合条件的同志向单位提出申请,报送至总务处。
四、申请时间
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。
附件1:《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》
附件2:《个人诚信承诺书》
学校计生办
2025年6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