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、各驻院经营单位:
根据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《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机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赣管字〔2021〕21)号文件要求,现下发通知在全校范围内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一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。(具体名录见下表)
1
|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
| 塑料盒、碗、盘、碟等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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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|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
| 塑料刀、叉、勺等(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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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| 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
| 塑料吸管(不包括牛奶、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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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| 一次性料水杯、饮料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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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| 厚度小于0.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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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|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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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。
1.采购符合标准环保绿色产品以及循环生办公用品。推广使用钢笔和可重复使用的签字笔,减少一次性中性笔等塑料办公用品使用。
2.会议场所推广使用瓷杯、玻璃杯等饮水器具,鼓励自带杯具。
3.食堂提供外卖打包服务时必须使用可降解打包盒、可降解塑料袋。
4.招待所、培训中心等接待场所设置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提示,鼓励自带洗漱用品,不得采购和使用塑料微珠的洗发水、沐溶剂、牙膏等日化用品。
5.鼓励推广使用环保布袋、纸袋、竹麻袋等非塑料制品和秸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。
校节能办
2024年9月25日